答:不能。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全额结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医保目录为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报销政策为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答:所在参保地如支持其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详情需咨询参保地),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持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定点医院信息。
答: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答: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按参保地规定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
答:4月1日后,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发生费用的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北京市相关政策。
答: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超转人员、离休统筹人员、医疗照顾人员津冀就医可视同已做异地就医备案。
答: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是否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需与就医地医药机构确认。
答:可以。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
答: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天津市、河北省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持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答: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到单位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其参保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答: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因门诊特殊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只需按规定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手续即可。
门诊特殊病备案办理流程: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备案手续,每个病种可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内选定1至2家定点医疗机构。
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新冠医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符合条件的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中药“三药三方”和阿兹夫定片已正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按照国家医保局通知规定,新的医保支付标准本月起实施。其中,阿兹夫定价格将降至每瓶175元,与原有价格相比降幅达35%左右。
4月20日起,本市将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限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此次综合治理运用服务降价、价格调控、耗材集采、信息披露等多种措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种植体及牙冠价格将大幅降低,其中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较调整前平均下降72%。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通报,通州区永乐店镇应寺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申报与实际不符等问题,给予黄牌警示,中国人民总医院京东医疗区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等问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2家机构追回违规费用。